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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4-04-30 12:05:17 |   作者: 行业资讯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1,632,33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849,3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7.9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3%。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是做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数字控制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学工业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我国数字控制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一直以来,国内中高端数控刀具市场一直被欧美、日韩刀具企业所占据。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的策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研发与应用,不断追求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整体性能的提升和制造工艺的优化,依托多年的人才、技术积累以及先进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在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表面涂层四大领域的自主核心技术。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常规使用的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工业与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并先后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被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批“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2023年度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100个重大科学技术创新项目2020年实施计划”单位,公司获“2022年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株洲市第三届市长质量奖”,获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硬质材料及精密工具智能制造工程技术探讨研究中心”。公司在第四届、第五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中均被评选为“用户满意品牌”;自主研制的锋芒系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和模具铣削刀片分别获得“金锋奖”首届切削刀具创新产品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S/CSM390双面经济型方肩铣刀同时获得“金锋奖”第二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高硬度加工整体硬质合金立铣刀荣获“金锋奖”第三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G系列高性能钢件车削刀片获得“荣格技术创新奖”。

  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为硬质合金数控刀具,大致上可以分为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和硬质合金整体刀具,具体分类如下:

  ①车削系列:主要使用在于钢(P)、不锈钢(M)、铸铁(K)等被加工材料的外圆、内圆、端面等车削加工。

  ②铣削系列:大多数都用在钢(P)、淬硬钢(H)等被加工材料的型面、平面、方肩、仿形、凹槽等铣削加工。

  ③钻削系列:大多数都用在钢(P)、不锈钢(M)类被加工材料的机械加工中孔钻加工。

  主要用于钢(P)、不锈钢(M)、铸铁(K)、铝合金和有色金属(N)、高温合金(S)类被加工材料的机械加工中钻孔加工和铣削加工。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碳化钨粉、硬质合金棒材、钴粉和钽铌固溶体等。公司采购部对主要原材料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公司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和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在对主要原材料的品质、价格、交货期等做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货物到厂后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对物料进行入库。

  公司与碳化钨粉、硬质合金棒材、钴粉和钽铌固溶体等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且以自主生产为主,仅在产能不足时,通过部分工序外协加工来补充产能。

  公司销售部按照每个客户订单要求的产品规格、交货周期和数量等信息生成生产指令卡,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由于公司产品需经过配料、球磨、喷雾干燥、压制成型、烧结、研磨深加工和涂层等生产工序,标准生产周期一般为5-7周左右,因此公司对市场需求较稳定的产品设置适度安全库存,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从始至终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建立了从材料入厂检验、制程检验、半成品和成品入库检验等生产所有的环节的质量检验程序和工艺控制程序,确定保证产品在批量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整体质量的稳定可靠。

  公司产品主要依托公司产能进行自主生产,仅在自身产能不足情况下,将部分产品的研磨、涂层等工序安排外协加工。公司将半成品和加工要求提供给外协供应商,公司验收入库后,以合格加工量向外协供应商结算加工费。随公司不断引进生产设备,自主产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生产需求。2023年度,公司外协加工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29%,主要系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研磨工序、整体硬质合金刀具前道工序等工序产能限制,存在一定委外加工的情形。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聚焦华南、华东和华北等国内主要数控刀片集散地,覆盖二十余省市的全国性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近年来也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全球布局。

  直销主要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自用、进一步深加工或作为配件对外进行销售等情形;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主动上门询价并合作的零散客户。

  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展会、新品发布会、广告宣传推广、客户介绍等渠道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按照每个客户的产品规格要求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并提供必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公司采用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依照订单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经销商,经销商确认收货后由其管理产品,并自主销售给下游客户。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合乎行业惯例和自身特点。一方面数控刀片属于工业易耗品,最终用户数量众多、区域分布十分分散且以中小机械加工公司为主,通过经销商和五金店购买刀具的用户合计占58.34%1

  1数据来源:《金属加工》杂志2023年第五期,《第五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报告》

  ,大部分企业通过当地经销商、五金机电市场、门店购买;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经销模式能利用经销商的渠道与区位优势,避免组建庞大的销售队伍进行市场推广,能迅速提升产品的覆盖率、加快资金回流,以保障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的持续资金投入。

  公司组建了由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工艺师规划指导,设计部、工艺部、材质部和应用技术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完备研发模式,确定了基础研究与新品开发两个重要研发方向。公司研发流程包括论证、设计、研制和测试四个阶段,采取“集中优势、单品突破”的研发战略,基础研究和新品开发项目论证立项后,即由公司研发体系下各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开发,充分调动研发和生产内外部要素持续推动技术进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作的产品业”之“金属工具制造”之“切削工具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C)”之“金属制作的产品业”(C33)之“切削工具制造”(C3321)。根据《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之“新材料产业”之“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硬质合金及制品制造(3.2.8)”。

  根据QYResearch分析报告说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全球切削刀具消费量分别为331亿美元、340亿美元和349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将达到39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为2.7%。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至2016年刀具市场规模大多分布在在312亿元至345亿元的区间。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落地,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制造业朝着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快速前进,制造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推动刀具消费市场恢复性增长,2022年切削刀具行业市场规模达到464亿元,相对于2016年增长44.25%。同时根据《第五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统计显示,我国机械加工行业使用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占比达63%。据此推算,2022年我国硬质合金刀具市场规模约为292亿元左右。

  近年来,伴随我国产业体系的调整升级,数字控制机床市场渗透率不断的提高,刀具消费占机床消费比例持续增长,我国数控刀具消费规模仍存在比较大提升空间。同时,国内刀具企业在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的基础上,研究成果和开发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在把控刀具性能的能力慢慢地加强的同时,部分国内知名的刀具生产企业也已经能够凭借其对客户的真实需求的深度理解、较高的研究开发实力为下游用户更好的提供个性化的切削加工解决方案。国产刀具向高端市场延伸,凭借产品性价比优势,已逐步实现对高端进口刀具产品的进口替代,加速了数控刀具的国产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数控刀具的研发生产,慢慢的变成了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公司连续多年产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根据中国钨业协会统计、证明,公司硬质合金数控刀片产量在国内企业中2023年排名第二、2022年排名第三、2021年排名第三。

  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常规使用的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2017年公司模具铣削刀片荣获“荣格技术创新奖”,2019年公司锋芒系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荣获“金锋奖”首届切削刀具创新产品奖,2021年公司S/CSM390双面经济型方肩铣刀荣获“金锋奖”第二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2023年公司高硬度加工整体硬质合金立铣刀荣获“金锋奖”第三届切削刀具产品创新奖,G系列高性能钢件车削刀片获得“荣格技术创新奖”。公司在第四届、第五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中均被评选为“用户满意品牌”。

  我国严重依赖进口的刀片产品集中在航空航天、军工、汽车发动机等领域,公司目前推向市场的绝大部分产品主要是针对模具、汽车、通用机械等领域,尚不属于我国严重依赖进口的刀片产品。

  我国正处于产业体系的调整升级阶段,机床数控化是机床行业的升级趋势,我国新增机床数控化率近年来整体保持着稳定增长,下游客户已具备高速、高效加工的装备条件,对加工效率的追求也慢慢变得迫切。加工效率的提升对数控刀片的高温性能、耐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改善和提升现有产品性能的同时,通过牌号的细分应用满足多种客户对加工效率的追求。

  随着国内机械加工行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对数控刀片的稳定性和尺寸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一发展新态势,公司积极调整和改进现有生产的基本工艺,不断的提高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公司将持续改进工艺,助力客户自动化生产。

  近年来,国内航空航天市场发展势头迅猛,对切削刀具的需求也水涨船高,但是随着各类航空新型材料的大量应用,对刀具的切削加工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公司近年来一直持续进行有关刀具的研究开发,已在耐热合金加工用涂层刀具研究开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未来将继续加大研究投入,力争在难加工材料切削刀具方面取得突破。

  数控刀片和数控刀体在切削应用中相互配合使用,共同决定了数控刀具的综合使用性能。为了逐步提升公司数控刀片的使用性能,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加工解决应用方案,公司积极开展数控刀体的技术探讨研究,已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具备了数控刀体的设计开发能力。未来公司将增加数控刀体的研发投入,形成数控刀片和数控刀体协同开发能力,逐渐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数控刀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随公司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实现用户对刀具产品系列完整度的要求,公司布局整体硬质合金刀具的研究开发。整体硬质合金刀具在3C、模具、航空航天、汽车等领域都有大量的应用,公司已积极进行有关技术布局,具备了较为成熟的开发制造能力,未来公司将在该领域加大投入,积极实现技术突破。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该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李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有关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李志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4年至1996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李志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0股,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线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38股,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1,632,33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849,3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47.9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3%。

  如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长期资金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别判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天职国际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胡歆,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审计收费将依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做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1﹞95号)批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20万股,发行价为3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公开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8,374,113.69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690,066.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这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3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这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084,357.2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319,992,103.3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38,092,253.8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279,480.88元,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673,771.7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9,636,689.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292,044,886.85元,2023年度使用人民币27,591,802.9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847,593.5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847,593.53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049,377.6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这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以上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做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企业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做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由于这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真实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了核查。最重要的包含:查阅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锐精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