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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1-24 07:48:37 |   作者: 产品展厅

  】近日,国家标准计划《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编制完成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9日。主要起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安盾信息安全评测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重庆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康士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安徽强科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邦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西华大学、重庆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广东泓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检测,是对车辆整体性能进行仔细的检测,是保证车辆安全的重要措施。机动车检测工作,是质量监督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对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定时进行检测,以确保车辆安全运作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是严控各类机动车辆带病上路的有效措施,对保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机动车检验测试过程为被检车辆上线,引车员亲自或指挥司机驾驶,汽车行驶过程中通过传感器自动采集数据,上传系统后台,后台通过与标定值对比进行判定,自动生成检测报告。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是检测线测试的核心单元,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故软件的质量特别的重要。目前我国检验测试的机构都会存在车辆检测不规范、甚至还存在检验测试过程弄虚作假,不经过检测就出具数据、或修改后乱出具数据的现象,导致大量安全事故频发,诸多安全风险隐患长存。加之各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以致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现状不尽如人意。

  现由于国家发布的检测系统软件及检验测试的数据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的缺乏,机动车检测行业所发布的JT/T 478-2017《汽车检验机构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技术规范》、HJ 1238-2021《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GB/T 26765-201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等有关标准只对信息系统的组成及传输规范、要求做了定义和描述;软件检测行业发布的GB/T 15532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发展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发展要求和测试细则》等有关标准只定义了通用软件的测试方法。而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有着特殊性,怎么样来规范使用检测系统,控制人为造假,除了从意识行为上规范,还需要从技术方法去限制。所将机动车检测系统有关标准与软件测试标准做有效结合,利用软件测试方法发现机动车检测系统漏洞,能有效控制数据造假,减少安全隐患,规避安全事件的发生。

  因此,制订《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国家标准,为开发方自测和使用方他测软件是否依据检测站需求及行业有关标准建设提供质量判定的依据。规范机动车检测系统使用,保障其数据安全,提高机动车检验测试的机构检验测试的数据的准确和报告真实性、公正性,对机动车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障交通安全、保障人民财产及生命安全都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检测系统中软件的测试项目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检测系统中软件的开发方、使用方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对机动车检测软件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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