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 郑州智碳科技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障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沼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沼气项目”)、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源网荷储微电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的顺利实施(详见巨潮资讯网2025-04、2025-05),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00万元,增资后,海南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郑州智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碳公司”,暨沼气项目和储能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1600万元。本次增资不改变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海南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碳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研发技术;碳纤维再生利用研发技术;节能管理服务;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态废料治理;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ECO保护管理;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及检验测试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及检验测试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营业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营销售卖;太阳能热利用产品营销售卖;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研发技术;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研发技术;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为确保沼气项目、储能项目有序推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增资方式向海南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00万,用于海南公司向智碳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00万元。
实施沼气项目、储能项目有利于公司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本次增资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落实,推进公司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上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截至2024年度,立信已为企业来提供服务期限满八年,达到规定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慎研究,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末,中勤万信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93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136人。
中勤万信2024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7,6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0,7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0,800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3,34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客户88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1,25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家。中勤万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截至2024年末,中勤万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未经审计)5,26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和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2022年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2023年收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长期资金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天迈科技、凯旺科技、新乡滤器、中裕广恒等多家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长期资金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华路时代、鼎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自2016年起开始为中勤万信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为中原高速、金冠股份、捷安高科、凯旺科技、天迈科技、天马新材等多家上市企业来提供质量控制复核。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竞谈结果执行。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9万元。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度,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八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八年为企业来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3〕4号等相关规定,拟新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2024年12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1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聘2025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方案》;2025年3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中勤万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都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有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押汇、国内保理业务等。最终授信额度和品种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经营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办理授信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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